《通知》对园区企业提出了三项工作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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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要高度重视首批县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,坚持精神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两手抓、两手都要硬,积极参加,密切配合,形成齐抓共管、齐心协力的争创范围。
2
企业要按照《园区企业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任务清单》,根据考核标准,坚持从高、从严、从快原则,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、要明确责任人,标准要求和时间节点,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。特别是对区县文明创建领导小组督查指出存在的问题,要迅速整改、落实到位。
3
企业要联系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,加强员工教育,强化内部管理,梳理良好形象。迎检期间,对因创建工作不力导致失分、扣分的园区机关、企业和个人,将严肃问责。
公司在收到《通知》后,积极响应,立即召集有关人员研究学习文件内容并分配了任务,对自身薄弱环节优先检查、处理,力求做好迎接文明创建考核的准备工作,确保测评“不失分、得高分” ,配合经开区完成此次争创工作。
文字整理 | 王洋 林慧中
编辑 | 王洋